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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公布啦:总则与学院概况

发布时间:2025-07-08 17:03|栏目: 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13年招生流程的顺畅执行,保障学院及考生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指导原则,同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对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学生的招生活动。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在招生过程中,恪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流程、德智体美全方位评估、综合考量、择优录取”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招生工作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同时,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均对其进行了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第五条,学院坐落于济南校区,具体位置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该地的邮政编码为250200。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有朋路105号,邮编273100。

第六条:教育机构类别包括:全日制的普通本科院校,以及独立的学院。

第七条 建校时间:2005年6月由教育部批准成立。

第八条 学院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这一所普通本科高校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济南校区,是根据我国国家教育部的批准正式成立的。学院涵盖了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中的本科和专科教育,以及针对特定专业的本科和专科教育,其招生范围覆盖了全国各地区。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拥有济南和曲阜两个校区,其中济南校区坐落于济南东部大学城,而曲阜校区则坐落在孔子的故乡曲阜。整个校园占地面积超过1200亩。学院内部设有8个学院和2个部门,具体包括: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以及基础部和思政部。开设有27个本、专科专业。

学院荣获多项荣誉,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山东省“外研社杯”英语辩论赛一等奖、山东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三等奖、山东省“高教社杯”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和两项三等奖,以及第十五届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三等奖。

学院的设施设备十分先进,校内设有九大实验实训中心,包括机电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电气信息工程训练中心、化工与生物实验教学中心、汽车检测与维修工程训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训中心、计算机中心、艺术设计训练中心以及语言训练中心。此外,学院还配备了3600多台品牌计算机。

学院成功推进了数字化校园的构建,搭建了快捷高效的校园网络,并提供了图书借阅、电脑使用、餐饮、购物等日常学习生活的“一卡通”服务。图书馆藏书量达到91万册,报刊种类超过1200种,并且收藏了众多外文原版书籍。这些举措为教学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也为学生营造了优良的学习氛围。

学院秉承人文理念,承载着丰富的文化积淀,坐落在曲阜师范大学的怀抱中,成功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井然有序的学生自治架构。在这一体系中,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扮演着核心角色。学生会下辖17个部门、72个社团。这些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共同展现了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多重功能。以思想塑造、技术革新、校园精神、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等五大领域为核心,精心策划了一系列内容充实、格调高尚、个性突出的学生活动。

学院持续努力,为学生打造海外深造的交流桥梁,现已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圣荷西加州州立大学、强生威尔士大学、布莱恩特大学、罗德岛设计学院、罗德岛大学、新英格兰科技学院、罗杰威廉姆斯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费舍尔大学、奥地利克恩藤应用科技大学、奥地利州应用科技大学、韩国平泽大学、日本山口县立大学、日本情报大学院、台湾台北城市科技大学等多所国内外高校建立了紧密的友好关系,并开展了合作办学、师生互访、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学院对学生就业工作极为重视,已构建起一套健全的就业指导和持续跟踪服务体系。为每位学生精心编制了《职业生涯规划书》,并致力于协助他们拓展就业途径。此外,学院在校外设立了182个实习实训及就业基地,并与国内外超过500家大型及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确保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2%以上。毕业生就业地域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我国沿海地区的其他经济发达省份。

学院积极推行“订单式教育”,塑造了学生就业稳固、适应性强、归属感佳、竞争力突出、待遇优厚的“订单式教育”品牌。开设了“海信班”、“海尔班”、“美的班”、“万科班”等特色订单培养班级共52个,有力确保了学生的高就业率,营造了学院、企业和学生三方共赢的喜人局面。

学院建立了周到的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其中包括杏坛学院学生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金额为每人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以及国家助学金,每人3000元。校内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并组织学生参与助管、环卫、家教等多样化的勤工助学项目,以实现对贫困学生的全面帮扶。有关具体的奖助学金信息,请参阅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领域、通信技术专业、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方向、土木建筑学科、包装工程领域、印刷技术专业、数学及其应用学科、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应用化学领域、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生物工程学科、贸易经济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闻学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美术学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设立了一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条,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招生办公室作为负责招生事务的固定机构,主要负责组织与执行招生任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活动,具体承担学院本科及专科招生日常工作的具体职责。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章程_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录取原则_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济南校区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纪检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

招生计划需依照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由各学校上报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所发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来执行。这些计划会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学校的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向考生进行公开。

第十三条 规定,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们实施由学校主导、招生办公室进行监督的录取机制;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虑考生的道德品质、智力水平和身体素质,以确保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规定,我院英语专业的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而其他专业的学生在外语语种选择上则没有限制。此外,我院在常规教学活动中,公共外语课程也统一采用英语进行教学。

第十五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我院认可并遵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有关增加或减少录取分数的投档政策及规定。

第十七条 规定了考生体检的身体健康标准,需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规定,投档的比例和专业志愿的分配需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及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在专业志愿的分配上,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操作。若考生的分数未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录取标准,若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学校将依据其文化课成绩的优劣,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配至尚未招满名额的专业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济南校区,直至所有名额被填满;反之,若考生拒绝接受专业调整,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若我校第一学校志愿报考人数达到上限,将依照既定的招生方案,优先录取该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报考人数未满,则不会排斥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标准规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设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我们将依据其专业课成绩的优劣,从高到低依次选拔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信息的发布途径包括:依照教育部统一规定和各省份的统一规范进行公布,同时考生也可通过访问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在线网站进行查询。对于所有被录取的考生,我院将统一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它

新生入学之际,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指示,对新生展开资格审查与身体状况复查,对于任何不符合录取标准的情况,均将采取退回处理。

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可以依据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情况,在必要时,依照规定对学生的专业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需将调整情况上报山东省教育厅进行审查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 规定,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学费应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审定的费用进行收取。本科年度学费定为每生一万,而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产品设计专业的年度学费则为每生一万一千。专科的年度学费则设定为每生六千七百。若国家或省级政策有所调整,将依照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来确定最终学费标准。

退学退费的相关规定需遵循山东省教育厅及另外六个部门联合发布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退费条款。

第二十五条 奖贷措施:学院建立了周全的资助体系,其中包括多样化的学习奖学金以及吴钢助学金等贫困助学金。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以及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与管理助理、环境卫生、家教等多样化勤工助学活动,全方位服务于贫困学生,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四年的学业。

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完成所有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后,将获得由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加盖印章、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持有此证书者将享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待遇。同时,对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还将颁发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分别为:0531-61330555、61330666、61330777。

0537-4435111

网 址:(公众网)http://www.xtxy.cn

(教育网)http://xt.qfnu.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规定,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相关政策措施存在冲突,则应优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措施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负责解释。

本招生简章已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的审查,并在教育部进行了登记,具体信息可通过访问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官方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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