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把中小学有偿补课的治理作为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了规范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了针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的整治行动,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校及教师对纪律和规章制度视若无睹,故意违反,公然顶风作案,导致有偿补课现象依然频繁发生。2015年,教育部治理办公室共接到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群众来信举报508起,这些案件都已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现在,我们将六起典型案例及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第六中学部分教师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2015年3月10日至4月14日期间,衡阳县第六中学高二年级的七个文科班级,由班主任包四清、朱光明、朱爱民、许旭东、肖翔、赵泽华、肖文国等负责,联合13位任课教师,为这七个班级的497名学生提供了课后辅导。辅导过程中,他们依照每人每学期280元的标准,对补课费用进行了收取。
第六中学已下令叫停违规补课活动,并已将收取的补课费用如数退还给了学生。衡阳县教育局对校长吴同春及包四清等七位班主任进行了行政警告处分,并要求他们进行深刻反省;同时,对参与补课的任课教师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责令他们进行深刻反省。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的一些教职工,他们进行了一些有偿的课外辅导活动。
2015年6月1日至7月1日期间,开封市祥符区陈留镇南街小学的语文代课教师沈静艳在其住所对所教授班级的5名学生进行了课外辅导,并向每位学生收取了100元的辅导费用,总计500元。同时,该校四年级一班的班主任赵妍妍安排了本班6名学生到校外进行补课,同样每人收取了100元的费用,总计达600元。赵妍妍与语文教师吴艳杰共同策划并举办了暑期辅导班,他们向16名学生每人收取了300元的补习费用,总计金额达到了4800元。
陈留镇南街小学已明确要求沈静艳、赵妍妍、吴艳杰将所收的补习费用全部退还给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同时,他们还需提交一份书面的检查报告。祥符区教育体育局要求陈留镇南街小学开除代课教师沈静艳,并对赵妍妍实施行政记过处罚,对吴艳杰实施行政警告处罚;对校长侯传胜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剥夺赵妍妍两年内获得优秀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侯传胜和吴艳杰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对陈留镇中心校及其校长常文杰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三、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部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2015年6月30日至7月19日期间,位于临汾市尧都区的五一路小学一年级8班,由班主任兼语文教师安文丽以及数学教师王文静共同负责,为班级内的17名学生安排了补课。在此次补课活动中,安文丽和王文静分别向参与补课的13名学生每人收取了500元补课费,同时,对于负责完成作业的4名学生,每人也收取了300元费用。总计,两人共收取了7700元。
五一路小学要求安文丽和王文静将违规所得款项全额退还给学生,并需进行严肃的自我反省;尧都区教育局对安文丽和王文静进行了行政警告的处罚。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2015年8月1日至25日期间,河池市东兰县高级中学对2013级学生进行了补课活动,涉及18个班级。在此过程中,该校共向1031名学生征收了604650元的费用。
东兰县教育局要求东兰高中立即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给学生,并对校长韦锦开实施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并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对该校进行公开批评。此外,责令东兰县高级中学持续进行整改,强化法制和纪律教育,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五、江西省吉安市峡江中学组织开展集体有偿补课
在2014年的秋季学期,吉安市峡江中学对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实施了周末补课计划。进入2015年1月,学校正式通知学生,每人需按照380元的标准缴纳补课费用。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要求该校退还所有违规收取的补习费用给学生,并对高一年级的组长梁少清、高二年级的组长郭志刚等管理人员作出了行政警告的处罚,同时,对负责教学的副校长胡发根进行了谈话提醒,对校长曾书庆进行了全县范围内的公开批评,并剥夺了该校在2014年度参加优秀评选和优先推荐的资格。
六、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中学组织开展有偿补课
在2015年的春季学期,黄冈市黄梅县的停前中学安排了九年级学生在周末进行补习,针对这部分学生,学校共收取了141名学生的补课费用,总计金额达到了26840元。
黄梅县教育局要求停前中学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进行全面退还,并对该校校长洪鹏飞实施行政警告处罚,同时补课高中,对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涉事教师进行了公开的批评通报。
上述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违规举动,揭示了部分中小学校及教师对纪律和规矩的认知较为淡薄,将规章制度和禁令当作儿戏,实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师德师风建设执行不力,部分教师对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有所放松,借助职业特性谋取私利,违背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宗旨;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不够全面,重分数轻视德育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偏离了培养德才兼备人才的正确方向补课高中,忽略了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这些问题同样揭示出,部分基层教育管理部门及中小学校在处理有偿补课问题上,思想认识存在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缺乏解决问题的决心;同时,一些中小学校的党政领导层在治理有偿补课问题上未能承担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上显得力不从心,监督职责的执行力度不足。
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及全体教师需从这些问题中汲取深刻经验教训,进行自我对照和反思,全面执行《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规定》,端正教育思想,恪守职业道德,主动拒绝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必须严格执行治理有偿补课的主体责任。禁止在中小学进行有偿辅导,这是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政策、实现培养德才兼备人才根本目标的必然举措,也是切实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承担起治理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需遵循主管者负责、行业管理需关注行业风气的要求,将整治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的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评估,构建完善的领导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安排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务必实现属地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到位。此外,还需切实强化对教师行为的规范和管理。教育部门及中小学需强化师德师风培养,指导教师群体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品德教育,主动摒弃有偿家教行为。同时,应倡导教师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主动抵御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负面思想,并激励教师为学业遇到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前课后或假期无偿辅导等志愿服务。必须切实强化教师团队建设,将是否进行或加入有偿辅导作为年度评估、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奖惩措施的关键参考,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此外,必须持续维持对有偿补课的高压治理态势。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应将整治有偿补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行业风气整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密切关注寒假、暑假以及节假日期间等关键时段,全力推进有偿补课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揭露的有偿补课现象,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同时,需构建关键约谈制度,对于那些敷衍了事、推诿责任、治理效果不佳的地区,约谈相关教育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敦促其切实履行治理职责。将治理有偿补课行为纳入专项督导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对查实的有偿补课现象,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严厉追责违规教师,亦需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学校和地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还需采取标本兼治的策略,从根本上解决有偿补课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需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严格依照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确保所有教学资料都融入常规教学流程中。同时,需更新教育理念,改革人才培育方式,重点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及实践技能,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我们需要加速推进招生考试及评价体系的改革,构建一个提供多样化选择、更科学且公正的招生选拔体系,并摒弃仅以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师和学生全面表现的单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