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十堰市教育局发布
2022年十堰市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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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2年中考且持有国家电网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资格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学员包括应届和往届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同时,那些获得省教育厅认可的“3+2”教育模式下的学校或专业,其招生对象限定为2022年中考的应届初中生。
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类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2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计达到39849人,其中,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为24044人,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名额则为15805人。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五种类型
(1)指令计划
市教育局向各学校发布的指令性计划要求各校必须依据批次录取的分数线进行招生。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以及东风高级中学,各县(市)录取的考生人数占到了这些学校指令计划的15%。
(2)分配生计划
该计划旨在将部分优秀高中的特定比例招生名额直接划拨至初中,形成一种特殊的招生模式。其录取对象限定在:中考成绩需在招生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下不超过30分。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以及东风高级中学在城区的招生指令中独立占比50%,依据城区内各学校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至城区内的各初中学校,包括郧阳区所属的学校。
各县(市)一中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对分配生进行招生和分配,相关招录办法由当地教育局拟定,并需将分配生名单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后予以录取。
(3)学科特长生计划
为了响应国家“强基计划”的推行,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呈现出多样化与特色化的趋势,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成长需求,2022年,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以及东风高级中学各自独立设立了50个招生名额,旨在尝试招收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具体的招生措施将由这三所学校依据相关法规及实际情况共同制定。
(4)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体育与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系指普通高中针对具备体育、音乐或美术专长考生所实施的一种招生模式。此类特长生的选拔考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设计并执行,同时市教育局负责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管。具体关于特长生招生计划、项目以及相关工作部署,可参考《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十教发〔2022〕21号)。
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的选拔需遵循各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流程,考生需在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并通过公示环节的审核,未经测试或测试未能达标者,均不具备特长生录取资格。
(5)国际班计划
该国际班项目系由省级教育主管机关核准,具备国际合办教育资质的高中院校所采纳的一种招生及联合培养方案。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两种类型
中职学校推出的升学教育专业计划,以及与高职院校合作进行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计划。
(2)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以及东风高级中学的指令计划和国际班计划,对全市范围内的学生开放招生;而分配生计划则主要针对城区的学生。此外,车城高级中学和柳林中学的指令计划同样专注于主城区的招生工作。
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车城高级中学以及柳林中学均对全市范围内的特长生进行招生。
郧阳区一中单独设定了220人的招生名额,郧阳区二中则单独设定了270人的招生名额,这两所学校主要面向主城区进行招生。如果这些名额未能招满,剩余的空缺将并入郧阳区整体的招生计划中。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民办高中持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一旦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学生便不得转至公办普通高中就读。
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地域管理原则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主要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进行选拔,同时,在学位资源有剩余的情况下,亦能接纳往届毕业生入学。
十堰市郧阳区外国语学校的初中部在今年依然被认定为城区的初中学校,可以参与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录取工作。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
首批名单包括:十堰市第一中学、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以及郧阳区第一中学,这些学校主要面向主城区进行招生。
3.第二批次(一)
各县(市、区)的一中包括:丹江口市的一中、郧西县的一中、竹山县的一中、竹溪县的一中、房县的一中,以及郧阳区的一中(该学校主要面向郧阳区招生)。
城区第二批次高中包括: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第二中学(主要面向主城区招生)、丹江口市第二中学(主要面向武当山特区招生)。
民办高中包括:位于十堰郧阳区的外国语学校、位于十堰高新区的知行高级中学、十堰京中实验学校、东方伊顿中学、十堰龙门学校、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阳光书院、华中师范大学附属的武当中学、十堰天河英才高中以及竹山县的南山五福堂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二)
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包括:丹江口市二中,该学校主要面向丹江口市招生;郧西县三中;竹山县二中;竹溪县二中;房县二中;郧阳区二中,该学校专门面向郧阳区招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两个批次
首批参与技能高考升学教育项目的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那些开设“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项目的相关中职院校。
2.第二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计划类型见附件6。
附件6:2022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填报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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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志愿填报
自2022年起,我国高中招生阶段实施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选择的制度。这一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先是模拟填报,时间定于7月6日至7月7日;随后是正式填报,时间安排在7月8日至7月9日。所有志愿填报的相关工作需在7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
在录取阶段,依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执行状况,市招生考试院在完成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及中等职业学校两个批次的投档工作后,会公开发布剩余招生计划的相关信息,届时考生需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补充志愿。
各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初中院校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需对考生志愿填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学校为考生提供便捷的网上志愿填报场所及辅导,同时营造优质的网络环境。此外,要充分尊重并保护考生的志愿选择,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干预和限制考生志愿填报的行为,严格禁止未经考生同意擅自更改其志愿。
由于考生自身疏忽或错误,未能按照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流程及要求进行志愿填报,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填写志愿,导致志愿信息出现错误或缺失,所产生的相关后果应由考生自行负责承担。
六、录取原则
2022年,我国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招生依然采用传统的梯度志愿模式,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在指令性计划录取过程中,首先依照第一志愿学校的顺序进行排队,然后根据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成绩高低依次进行录取。在招生录取阶段,依照预定计划和1:1的投档比例,从成绩最高者开始依次录取,直至名额满额。若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要求,则开始考虑第二志愿且分数符合要求的考生,此过程依此类推。对于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等在县(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情况,其剩余名额将纳入城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中。
在城区分配生计划的录取过程中,考生首先依照第一志愿学校的顺序进行排队,随后根据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以及考生的分数高低依次进行录取。若在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则将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考虑具体学校,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志愿调档。分配生计划的录取将进行两次调档,并将这两次调档的结果合并后进行一次性投档。为确保指令性招生计划能够按预定目标圆满执行,以及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只有达到指令计划资格线的考生可以按照指令计划的志愿进行投档和录取,他们所填报的分配生志愿将不被考虑。同时,因未完整填报志愿而未能进入录取名单的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将无法参与分配生的录取流程。
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的选拔由招生学校进行专项测试,并从中挑选出优秀者进行录取,这一过程会综合考虑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文化课成绩。关于具体的录取流程,请参阅《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编号十教发〔2022〕21号)。特长生的招生名额一旦达到计划上限,将不再继续录取,而未完成的名额则将纳入指令性计划中。
报考国际班的考生需提交国际班志愿申请十堰竹山二中,录取过程将依照志愿和招生计划,依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就读国际班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大,若被录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缴费,将被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对于未满额的国际班招生计划,将在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成绩和志愿顺序依次递补,直至招满为止。
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招生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遵循“考生分数优先,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进行,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进行补档操作。对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生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开发布空缺计划,并公开征集志愿,投档顺序则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招收新生时,需统一通过省级招生平台进行操作,依据考生志愿、成绩以及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和录取。对于招生区域覆盖多个县(市、区)的学校,将实施分批次投档录取十堰竹山二中,具体的投档人数和比例可参考附件2和附件5。若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将公开征集志愿,若征集后仍无法满足需求,则可录取往届毕业生,并在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则依照以下规则进行选拔:若中考总分一致,则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较高者将获得优先考虑;若三科总分亦相同,则需进一步比较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较高者胜出;若五科总分依旧相同,则将优先考虑具有特长的考生。
十堰市高中招生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表上的排列顺序,依次从上至下、从左至右进行投档和录取。每位考生仅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一旦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便无法退回,不得参与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七、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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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自7月11日起,开始全面负责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包括网络录取以及录取结果的审核和签署。
招生录取过程采取集中封闭的网上方式进行,高中阶段学校需在规定的批次录取时间内进入录取现场。为了确保录取的公平与公正,招生信息会及时公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利用湖北省高中阶段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中考成绩及录取结果等详细信息。
2022年,市招生考试院在公布考生成绩之际,亦发布了各批次录取的基准分数线以及中考成绩的一分一段分布表。具体到各县(市)的一中和二中,其录取的基准分数线则是由当地教育局负责制定,并需上报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各招生院校,尤其是那些设有国际班的高中以及民办高中,需在招生前公开招生方案、招生区域、教育模式以及收费项目的具体明细,以增强招生录取过程的透明度。同时,这些学校不得自行提升收费标准。
各地需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以保证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平性。未经市级高中招生领导小组的正式批准,任何地区或学校均不得擅自超出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降低录取门槛进行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亦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或脱离招生录取平台提前进行招生报名。若学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完成录取手续的办理,则将无法获得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禁止以任何方式提前进行招生活动,包括免试招生、超额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禁止学校之间进行混合招生或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手续;禁止公办学校以自身名义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活动,吸引学生入学;禁止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旨在选拔生源的各类考试,或以这些考试的结果作为招生依据;禁止通过高额物质奖励、免除学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夺学生资源;禁止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禁止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或空挂学籍的学生;禁止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在异地参加中考的十堰户籍学生,若需在十堰就读普通高中,须先在参加中考地的普通高中完成录取,获得学籍后,方可申请转入十堰相应级别的普通高中继续学习。
各县级市、区需自行编制招生计划,并确保在6月28日之前将方案提交至市级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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